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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慧稽核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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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对象,包括:省联网中心稽核管理单位、发行服务机构、路段中心、路段、收费站。 稽核业务发起方,分人工发起、系统自动发起两类。人工发起,指由使用对象在稽核系统中发起稽核工单;系统自动发起,指经过数据分析、模型计算等手段,发现用户逃费行为、内部不法等行为的证据,自动生成待稽核信息。 考虑用户的偷逃行为、内部不法行为人工难以辨别、且遗漏较多,因此,稽核系统主要以系统自动识别、自动发起为主。
使用对象,包括:省联网中心稽核管理单位、发行服务机构、路段中心、路段、收费站。 稽核业务发起方,分人工发起、系统自动发起两类。人工发起,指由使用对象在稽核系统中发起稽核工单;系统自动发起,指经过数据分析、模型计算等手段,发现用户逃费行为、内部不法等行为的证据,自动生成待稽核信息。 考虑用户的偷逃行为、内部不法行为人工难以辨别、且遗漏较多,因此,稽核系统主要以系统自动识别、自动发起为主。
根据部中心的指导意见,省中心建设要求,稽核系统整体上包括且不限:数据采集、数据筛选、证据链生成、稽核认 定(内、外)、特情复核、异议申请、名单管理、用户档案管理、车辆档案管理、综合查询、统计报表等十多项功能。